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發表指控汪英達三大罪狀暨基層勞工訴求與人資說明 (02/09)

泰博科技董事長 陳朝旺 聲明全文 泰博工會理事長及理事們,聘用了一位外部人,汪英達秘書長。 他不是泰博的員工,連加入工會的資格都沒有。那秘書長的角色是什麼呢?從公文裡面來看,他只是一個聯絡窗口,只是一個行政性的工作,頂多只是個顧問性質。但他如果在工會裡面指點,企圖影響他人的行為,這些都是違法。 現在,我要指控他有三大罪狀: 第一 嚴重破壞台灣的產業秩序。 他當秘書長,竟然阻止泰博基層勞工加入工會。...